芦星榕,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工作经历: 2021年3月-2023年9月于榆社县庄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工作; 2024年4月至今山西启合律师事务所执业。 服务的客户:中阳县总工会、中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 执业领域: 在诉讼、非诉讼领域均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合同审查等业务。 执业经历: 曾承办多起民事案件,其中的典型案件有王菲诉刘铁彪民间借贷纠纷、白静诉鲁富春离婚纠纷、赵晓峰诉太原坤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山西易习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英语周报》社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以及原平市金铭锚固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诉邸德生、李海燕不当得利纠纷等。 联系方式:19725846061 邮箱:pcy6061@163.com |